赫山区法院的司法建议“落地有声”
2024-01-30 17:43:2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王姣 范质慧 | 点击量:819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姣 范质慧)近日,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向辖区内的某街道发出了关于完善开具《经常居住地证明》的司法建议书,得到接受单位的积极反馈,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该院司法建议书指出,法院在受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,发现当事人提交的社区开具的《经常居住地证明》存在未载明居住期限、当事人未实际居住在该社区、无制作证明材料人员的签名等不规范情形。为便于当事人诉讼,利于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,建议居委会积极引导群众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,并指导社区在开具《经常居住地证明》时,要求被证明人提供已在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相应的佐证资料等。司法建议书还附上了《经常居住地证明》模板供其参考。
司法建议发出后,接受单位积极回应并书面反馈,认为建议非常中肯和及时,使街道和社区对于“经常居住地”、案件管辖等概念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,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提升规范化水平,通过与社区群众最直接和紧密的联系,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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